时间:2011-08-24 08:44
来源:上海市政府网
根据上海市、黄浦区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的工作要求,截止八月中旬,黄浦区已完成了半淞园路街道二批10个小区的试点工作。
一是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指导员队伍。一般以居住区居民为主,分类指导员负责居住区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日常宣传、指导,对居民的分类投放、保洁员的分拣实施监督。同步通过开展重点培训和指导,规范物业、居委、楼层保洁队伍,规范垃圾收集及垃圾箱房保洁员分拣工作,并与相应的分类收运、分类处置相衔接。
二是每家发放收集容器,鼓励分类。为了鼓励居民更好地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工作,通过向试点小区内的每户家庭发放2个分类收集容器和每天2只垃圾袋,并合理设置居民户内、居住区公共区域分类投放容器,促进分类收集工作的顺利推进。
三是积极组织巡查,建立台帐系统。在开展分类收集试点工作的过程中,认真组织巡查工作,不断完善装修垃圾、餐厨垃圾、枯枝落叶、大件垃圾专项分流管理系统。同时,对分类试点小区建立台帐,认真组织统计,及时分析并完善措施,从而有效推进了整体工作的开展。
下一步,黄浦区计划在8月底完成20个居民小区的试点工作,占应推进小区的45.5%;9月份再完成20个居民小区,占应推进小区的75.8%;11月份再完成16个居民小区,占应推进小区的100%,全面完成半淞园街道小区生活垃圾的分类管理试点工作。
编辑:程海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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