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1-07-20 08:56
来源:审计署
作者:陈亚忠
日前,浙江省宁波市政府采纳审计建议出台了《宁波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并于2011年9月1日起正式付诸实施。该制度对建筑垃圾的范围、处置费标准、资源化利用、行政主管部门及各自的职责都做了明确规定,标志着宁波依法管理城市建筑垃圾进入了一个新阶段。
宁波市审计局在去年开展甬江流域污水排放及治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中,针对三江河道淤积、建筑垃圾非法倾倒甬江等问题,及时向市政府提交了《关于甬江流域污水排放及治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的报告》、《非法向甬江、奉化江偷排建筑泥浆现象应予高度关注》等多篇审计专报,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要求有关部门专题调研、落实整改,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在审计助推和有关部门的群策群力下,5月19日宁波市政府第10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宁波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陈亚忠)
编辑:刘永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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