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国家环保总局编制的《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要求“到2006年,全国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和放射性废物基本实行安全贮存和处置”,在全国共规划“建设功能齐全的综合性危险废物处置中心31个”,红河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场工程是其中之一。这一项目也是红河州重大的环保基础设施项目。
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生产生活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越来越多,许多企业和医院所产生的危险废物医疗废物都没有得到有效的处理和处置,严重影响生态环境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建设红河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场,是红河州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也符合国家建设节约型社会与和谐社会的需求。
随着国家有关法律的建全和管理控制制度的逐步完善,以及废物产生单位废物贮存量的增加,一些企业和医院,面临着处置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的压力和难度越来越大的境况,迫切需要地方建设危险废物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对众多单位产生的废物进行集中处理,减少企业负担,保障环境安全。
2004年红河州环保局与州发改委共同承担了项目的前期工作,通过几年的努力,完成了项目的可行性砑究报告、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的厂址选择。2007年10月11日,由国家环保总局评估中心主持,项目的环评通过了专家的评审。
本项目的实施将有效地解决红河州及周边地区危险废物的处理处置难题,避免或减轻危险废物的污染危害,对保护人民健康和生态环境意义重大。本项目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及一定的经济效益,因此本项目的建设是非常必要的,也是非常及时的。
编辑:王彩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