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阳新县物价局在《价格信息 》上发布了一条消息:阳新县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即将随水代征。
根据国家、湖北省有关文件精神,阳新县将现行居民卫生费改为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并实行随水代征方式,即:由原来按每人每月征收1.00元标准,改为按每户每月实际用水量每吨加收0.26元;居民每户每月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最高上限为10元,超过部分免缴。对烈属、五保户和生活特别困难户按有关规定予以优惠、减免。
阳新县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按法定程序举行了听证会,广泛征求了社会各界的意见,得到了与会代表的理解和支持,并报当地政府批准后,经市、省两级备案,将择日正式启动开征工作。
居民卫生费改为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是多种渠道筹集资金的一种好办法,它节约了征收成本,解决了原来的收费难,实现了规费面前人人平等,保障了城建部门为城市洁净、舒适、卫生所必须的固定的经费来源,使阳新县生活垃圾处理费走入了程序化、科学化和法制化的轨道,同时也推动了阳新县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工作的良性发展。(刘合才 郑彩霞)
编辑:王彩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