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生活垃圾处理项目和医疗废物处置项目特许经营权招标公告
经焦作市人民政府授权,招标人决定对焦作市生活垃圾处理项目和医疗废物处置项目特许经营权进行公开招标,现公告如下:
一、生活垃圾处理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1.1批准文号:豫计投资(2000)303号《关于焦作市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1.2项目规模:设计为680吨/日;
1.3项目概算投资: 7732万元;
1.4工艺及流程:由分选系统、焚烧系统、建材生产系统等组成;
1.5项目现状:已建成投运部分的处理能力为100吨/日;再建设两台焚烧炉,可使项目达到设计处理能力。
2、招标内容
招标人拟将该项目的特许经营权授予中标人,并由中标人组建项目公司,以"TOT"的方式经营项目已建成部分;以"BOT"的方式经营项目尚未建成部分。特许经营期限为25年,特许经营期满后,项目资产运转完好、无偿移交给焦作市人民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二、医疗废物处置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规模:日处理能力7.2吨;
1.2项目概算投资:1200万元人民币
1.3工艺:焚烧处理
2、招标内容
招标人拟将该项目的特许经营权授予中标人,并由中标人组建项目公司,以"BOT"的方式投资运营项目。特许经营期限为25年,特许经营期满后,项目资产运转完好、无偿移交给焦作市人民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三、项目的关联性
投标申请人可选择生活垃圾处理项目和医疗废物处置项目进行投标,也可同时投标;同时投标两个项目的投标人,招标人将优先考虑。
四、对投标申请人的要求
凡具备相应资质或能力;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具有相应的业绩与经验、信誉良好的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或公司法人。
五、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2005年9月6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投标申请人可到焦作市站前路88号建设大厦13层1301室获取资格预审文件。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需随附投标申请人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资格预审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叁佰元。
六、递交资格预审文件 所有资格预审文件应在2005年9月13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递交到焦作市站前路88号建设大厦13层1301室。
七、投标邀请
招标人将向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发出投标邀请函和出售招标文件。
招标人:焦作市建设委员会
地 址:中国·河南省焦作市站前路88号建设大厦
联系人:秦先生 马女士
电 话:0391-3592176、3592231
传 真:0391-3592176
焦作市建设委员会
二〇〇五年八月十六日
编辑:王彩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