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5月19日上午,《常州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特许权框架协议》签字仪式在常州大酒店隆重举行。常州市副市长蒋新光主持开幕仪式,金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深副总裁沈国贤先生和常州城市管理局李武副局长代表双方在《特许权框架协议上》签字,同时由金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固废部经理施剑先生草签了《特许经营协议及附件》。出席签字仪式的还有:金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资总监夏勇先生、金州控股驻江苏首席代表方桦先生、金州环境施工经理John Shaw、上海金州富昌项目经理孙东洲先生及各有关领导。
常州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由金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嘉里(常州)废物焚化发电有限公司、北京金州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即“金州联合体”)共同投资、建设。是金州集团在长江三角洲地区自己投资建设的第二个生活垃圾焚烧项目。整个项目实行BOT运作方式,主要工艺为生活垃圾焚烧,余热发电,以便实现垃圾处理的“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总体目标。
常州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占地面积75亩,主要处理常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全年日均处理规模750吨/日。项目建成后,每年最少可焚烧生活垃圾27余万吨。此项目选用世界最先进的机械排炉焚烧技术,烟气采用脱酸+布袋除尘净化组合工艺。
本项目的建设,利用先进技术建设和发展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将总体上改善常州市的环境,有利于节约土地资源,改善生存环境,对常州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编辑:王彩霞